一、结识《上学路上》导演方刚亮
与电影《上学路上》导演方刚亮相识是很偶然的事儿。10月上旬的一个上午,我在办公桌上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女声:“是青年报吗?我是电影学院的一个老师,我儿子也是这里的老师,他拍的一部电影月初获了国外的大奖,但由于制片方的问题,没有媒体愿意报道,你们这儿愿意报道吗?”我当时一听,获奖已是十多天前的事儿了,觉得并没有新闻性,不过还是让这位母亲留下了她儿子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在网上一搜,才知道她儿子就是电影《上学路上》导演方刚亮,30多岁,这部儿童片是他的处女作。当时我正是见习阶段,心想和他沟通一下也是有用的,说不好他就是明天的张艺谋呢。当天下午,我打电话给方刚亮,了解到他不清楚自己也可以给媒体报料,所以以前一直被制片方限制着,他隐约透露出制片之所以不敢大张旗鼓地宣传,是因为《马燕日记》作者之一韩石拥有该书的影视改编权,所以会要求收益分成,但方刚亮说《马燕日记》只是一个拍摄该片的灵感。
当时方刚亮明确说制片方不愿意媒体报道此事,所以我尊重他,说以后有新片再联系吧。而至今我也没和他有过面对面的交流。
二、渐入报道主题
11月8日,我在网上看到电影《上学路上》被国家广电总局电影事业管理局选送到日本的一个中国电影节展映,其他的几部有《卡拉是条狗》、《花腰新娘》等,而张静初还亲自去了。我认为这是有时效的新闻,猜测方刚亮应该也去日本了,就想联系采访。不料,他竟然在家里,且并不知道这件事。我觉得这就已经是新闻了。再加上第二天开幕的金鸡奖没有儿童片,就同他在电话里聊了聊了儿童电影的困境和出路。
而这一次,我又向他求证了该片发行中遇到的版权纠纷问题。他说得比上次详细些。当天我就把稿子写出来了,着眼点在“中国儿童片应拍得更有艺术及遭遇推广迷局”两点上。在该文的最后一部分,才谈到版权纠纷导致将《上学路上》全面上映的困难。
当小飞刀同志准备编这篇稿子时,我已经到佛山出差了。他打电话给我,说应将纠纷作为该篇文章的主打。当时我还是有些想法的,主要是方导打过招呼,因为这样下来,可能会影响他和制片方的合作。后来还是依了编辑,根据自己的采访笔录做了修订。
稿子传给小飞刀后,他费了很多牛劲。因为当时我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篇关于纠纷的报道,而在叙述时应对纠纷的前因后果有简单介绍才是,而这要从以往的新闻上来攻取。另外,双方的陈述应有,当韩石先生联系不上时,也要在文末特别注明才是。
看到见报文章后,可以说这篇文章是小飞刀的作品,人说姜是老的辣,是没有错的,他知道如何向读者交待,而且不让自己陷入争议的泥潭。
三、韩石出现,新闻必见
11月20日,我结束了在广东的十天出差,晚上回到北京。第二天到单位,小飞刀就告知我韩石方面来信了,给总编写了信,还打电话给文化版组了,对11日见报文章中关于他与制片方分享版权一事表示不满,认为这可能会影响他自己的名誉。后来经过采访才知道,他想让票房收入的一部分捐给宁夏的孩子们。
11月23日下午,韩石助理何岩萍女士约定我和韩石三点钟到法国解放报北京办事处采访。我两点多就到地安门附近,找了十来分钟,发现在一个狭窄的胡同时有一个四合院,整个院都是办事处的。何女士说这是他们向一个老板租的。我一想,这个老板真牛,在闹市时居然有四五百平米的四合院。
解放报就韩石和何女士二人,而何是他的助理。我去时,韩石的儿子也在,20多岁的样子,有178左右。韩石说他来中国五年了,在这个四合院里就有住了三年。在他小小会客厅的墙上,挂了三张老照片,是1954年的北京街头、1967年的辽宁等。他才52岁,头发却有些花白了,眉毛也白了,但高大而不肥胖。做了30多年记者,韩石说话倒是很温和,不过一上来就问我是直接提问,还是先听完他的声明。虽然我列的采访提纲有十多个问题,但还是让他简要地说个大概,这应是出于尊重他的表现。
在声明中,他直说不是想要版权收入,而是想让片商把票房提取一部分给宁夏的孩子。每张票只是一块钱而已。他拿了合约给我看,还复印了一份给我,大多数是英文,倒也能看懂。然后他还把白色的苹果笔记本给我看,用《马燕日记》的版税购置的电脑教室、给900学生穿上的新校服,以及考上银川一所大学的女生的照片,学费一年八千也是“宁夏孩子协会”出的。
在他叙述了来龙去脉后,我还顺便问及了他与马燕的几个热点问题,比如究竟是什么关系,因为他是她稿费的保管者。韩石给我看马燕发给他的短信,她称他为叔叔,而他认为这是比较好的称呼。采访中,一只肥猫兀自进来了,跳上了韩石的膝盖,而他却是喜欢它的,不断抚摸它。
韩石觉得自己和北京青年报真是有缘分,在迎接千年时,解放报在中国找了一家合作媒体,而这家媒体就是北青。而明年1月,他就要离任驻中国的记者,结果却是这样的新闻来找到他。我采访完出门时,韩石和何女士一起送我出来,他从门缝下拣起几封信,给我看,说宁夏又有孩子来信求助了。想想,这个老外也真不容易的。在采访中,我特别问了问,发现马燕是不是他新闻生涯中最大的成就,他回答说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我想也是的。
四、蹊跷的说情电话
下午打的回到报社就开始赶稿,并联系方刚亮,因为他总说自己不愿意我们再报道此事,而他也不想再说话,所以我让让他提供制片方的电话。他倒是很配合,提供了两个制片人的电话,但大制片人却在东京,所以就采访了一个执行制片人。
采访完后开始写稿,却不料接到好几个陌生电话,一个报上名来,称与我们的记者很熟,能不能不报。我问她是什么职务。她说没什么职务。我反问说“那你凭什么不让我报呢?”她又说“那让多大的职务的人说你才不报道呢?”这个女人甚至可笑地让我给个口头承诺“不报道”。我就摔了电话了。过了一阵儿,另一个女人打电话来问某某记者在不在,我说不在。她问能否提供家庭电话或手机号,我回答说没有。她谎称是那位记者的朋友,后来盯不住,又说起《上学路上》这部片子的报道问题。可笑是的,她并不知道这篇文章是我写,还以为是某某记者写的。说了半天,她还不说自己叫什么。这是我新闻从业生涯中第一次遭遇说情,而且是挺戏剧的说情。不过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制片方的一些问题,虽然执行制片人在采访时一个劲儿地说,“我们这个片子与《马燕日记》没关系”。
在我成稿中,合约内容放在了第一,第二部分是妥协的可能性,而第三部分是韩石要版权的用途说明:给宁夏的孩子们。而将制片方回应放在了独立的部分。见报后的文章则将第三部分提到第一了,第二部分是阻止国际电影节放映此片,最后部分是制片方回应。这样处理对小篇幅是适用的。显然更紧凑些。而我的写法可能更倾向于半版的写作。而在成稿中,还有与韩石的对话,主题是马燕,这只是我备用的资料而已。他与主题的关联性不是很大。不过在版面空闲时也是可以搭配的。
写这篇独家稿件的最大感受是,要披沙拣金还得经过一些历练,而在写作中,可能在逻辑重要性上要更多地以读者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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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2 22:56:52.0] 在路上
[2005-11-18 10:43:48.0] 路上
[2005-11-18 22:07:48.0] 在路上
[2005-11-29 12:57:56.0] 路上
[2005-11-26 13:59:47.0] 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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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二小
2005-11-29 19: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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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楼下这位没说是飞刀哥写的。〉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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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北青国内
2005-11-29 17: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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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居然在这里看到玉洪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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